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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教师辞职,校长不批准,要老师自动离职,校长的做法合法吗?找到了新的用人单位,但是校长拒绝在调档函上签字,就无法调取档案,如何做能及时拿到档案?校长的做法违法吗?那我又该怎么办公办学校教师辞职,要老师自动离职,校长的做法合法吗?如何做能及时拿到档案?校长的做法违法吗?

教育 2019-06-14 00: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员工从单位离职的,就其社保而言,可以将社会保险转入户口所在城市以个人身份续保。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即可: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彩照2张、个人档案(如有需携带)和社会保障卡。

  • 1、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立即走,就要与公司协商,经得公司同意。
    3、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购买社保等),你以此为由离职,公司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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