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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与买方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补充协议里第一条写了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违约适用定金罚则,我现在不想卖了是不是就只要赔偿双倍定金,买方有权利需要我赔偿房屋差价吗?因为现在房屋涨价了与买方签了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适用定金罚则,是不是就只要赔偿双倍定金,买方有权利需要我赔偿房屋差价吗?

合同纠纷 2019-07-16 10: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在本案的情况中,如果他们事前已明知房屋属于儿子的,那么购房者及中介公司是存在过失的,他们没有要求查看委托书,即使父亲可能出具伪造的委托书。
    即本案中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如若儿子想要卖房,也可以进行追认,买卖合同有效;如果不想要卖房,他也可以不追认,那么,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由父亲承担责任。
    另外,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也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已交付为生效要件,说白了就是交付了定金才能使定金合同生效。需要指出,定金合同实际上也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这种从合同是否有效不影响主合同的生效,如果你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约,即使是正规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协议,只要签订时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没有任何可以解除和可撤销的情况,那么你拒绝履行主合同,即构成违约,在没有定金的情况,仍然会追究违约金责任。
    因此,合同不是签订好玩的,签字就意味这一定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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