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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因为和邻居发生口角,然后对方手持砖头先动手打人,我爸爸的弟弟看到了上去帮忙,验伤报告对方轻伤,我方轻微伤。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五天,对方已经放出来了,我爸爸跟叔叔现在已经被刑拘了。我应该怎么做?然后对方手持砖头先动手打人,验伤报告对方轻伤,我应该怎么做?

刑事辩护 2019-05-17 08: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确定属轻微伤则一般不用负刑事责任,属治安管理范畴处罚,最好双方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履行协商结果的,对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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