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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姊妹6人,老人跟我过了二十多年,现在老人身体不好了,我身体也不行,让老人轮流,老人在四年前说过工资他在我家就给我了,现在姊妹不承认了,说工资给我了就得我来养老人,他没不用养了,老人百年后遗产还有他们的,他们只是逢年过节看看老人,老人住院轮流照顾,平常不管不问,我想弄明白老人工资给我,他们就不用养老人了吗?谢谢老人跟我过了二十多年,老人住院轮流照顾,我想弄明白老人工资给我,他们就不用养老人了吗?

继承 2019-05-31 11: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工资是劳动收入,只有劳动了才可以创造收入(一个人的工资标准属于预见性尚未实际发生的收入),不属于存量财产,是不可分割;
      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都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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