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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是自己3级残疾大儿子的监护人,前不久母亲实发脑梗不能行走了,现在由小儿媳妇在照顾,母亲就以这个为由执意要将与大儿子共有的一套房产全部过户在小儿子名下,现在的情况是,小儿子一家家境较好,还有一女,两套房产,可大儿子是个孤人,没结过婚,无子女,无社保,除了自己有一套独立产权房和母亲共有的那一半产权房外,什么都没有了,现她大儿子与她的一个姐姐生活在一起,自从母亲生病不能行走以来,母亲与小儿子一家从未管过这个大儿子,如果母亲将大儿子那一半房产全部给了小儿子,那将来连生活成问题,请问律师象他这种情况大儿子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无子女,什么都没有了,请问律师象他这种情况大儿子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继承 2019-07-07 14: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解释根据婚姻
    (三)条婚前一方签订房地产合同,并支付首付和银行贷款,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的财产归属的首付款,付款人的名称,首先,按照协议,自由的原则,其次,你无法到达的协议,法院可以作出一个决策属性国有产权登记方,这一次的抵押贷款,但要返回一方个人债务登记的财产权利,婚姻还款的数量及价值增加,根据具体情况物业,照顾孩子和妻子的权利和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第七条规定的已婚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孩子的名字,在房地产归属。

  •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进行约定,应该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这两套房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在对这两套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可以一人一套,由拥有价值较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两人都想要价值较大的房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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