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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现房,为什么签合同的时候上面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下面写着预售是什么意思?

房产纠纷 2018-08-04 1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多条法律条文涉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处理。法律依据: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因买卖双方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属民事纠纷, 一般情况下,需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解决。 在双方协商解决未果的情况下,买方或卖方均可在诉讼时效内通过人民法院诉求解决纠纷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一定期间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 在诉讼时效过后丧失请求权利,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不再予以保护,即不予受理诉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
    诉讼时效时间的计算,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所以,买卖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如存在房产开发商侵权行为,购房人应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或开发商不接受协商的情况下, 在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诉求, 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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