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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1日 08:15 ? 我想请问我奶奶98年有遗嘱把房产给我叔叔,07年法院调解书确认房产是属于我奶奶的,请问这个房产是属于我奶奶赠予我叔叔的?还是由我爸我叔叔兄妹几个人继承?请问我奶奶98年有遗嘱把房产给我叔叔,请问这个房产是属于我奶奶赠予我叔叔的?还是由我爸我叔叔兄妹几个人继承?

继承 2019-06-14 01: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你爷爷奶奶的继承人就包括其子女、父母。公证时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若没有证据证明你爷爷奶奶的父母先于他们去世,公证处就无法做继承权公证,就无法过户。
    现在需要找证人,比如你爷爷、奶奶的单位或同事、邻居来证实你爷爷奶奶父母先于你爷爷奶奶死亡。只有取得了这方面的证据,公证处才能依法做继承权公证。做了继承权公证后才能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第十一条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两个问题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或者说补充:一是明确了未满十六岁、十八岁是指开庭审理时的年龄:二是增加了对开庭时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案件公开审理的批准程序,并限定了公开的程度。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对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以审理时是否满十六周岁为界实行区别对待,十六岁以下的绝对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公开审理,但确有必要时,也可以公开审理。
  • 一,遗嘱继承公证,必须要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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