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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2日在蹦床馆发生膝盖脱臼,最开始是自由活动,然后教练召集大家集合,说教我们新玩法、新动作,其中一个动作是跳起来跪下去再弹起来,结果在完成这个动作时,跪下去的一瞬间我的膝盖发生了脱臼,我叫了教练,教练当时帮我把骨头复位,抱我去场外喷了云南白药,后面一直在场外休息,同伴问我有事没,我说就只是痛,没什么问题,然后,我就说我想先回去了,当时很痛,但回家时挺晚了,我估计医院医生已经下班了,就第二天去的中医院,报了骨科,医生让我拍了CT,说骨头位置回正了的,敷药消肿就好,然后我就敷药,敷了两次药都没消肿,我在朋友的建议下,换了一个医生,去了一个专门医骨的骨科诊所,医生当天给我抽了积液,敷了药,没过几天腿就消肿了,但是淤血一直没散,医生就让我三天去敷一次药,我坚持了一个月,但发现膝盖是消肿了,淤血也散了,但是膝盖还是弯不了,去问医生,医生就建议我做核磁共振,我昨天去了,检查报告显示半月板二度异常,骨挫伤,医生说需要做手术,我得知后,觉得是个大问题,就去找蹦床馆协商,但老板说,他们买的保险在78小时内报备才有效,时间太长了,不知道怎么解决,就同意走法律程序,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估计医院医生已经下班了,不知道怎么解决,就同意走法律程序,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6-22 13: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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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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