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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五证不全的房子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回购房款,且开发商赔偿购房人损失

房产纠纷 2019-07-01 18: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4、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7、损害集体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8、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
  • 关于购房协议书违约金规定如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此特别提醒采取按揭付款方式的购房者,为了弥补损失,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发现利息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应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提醒消费者注意的两个问题是: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建设工程施工和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尚未履行的,不得继续履行。取得的对方财产比如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等,应当予以返还;造成损失的,双方按照过错承担。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工程已经完工的:
    (1)在价款结算方面,因为承包人的建筑材料和劳务活动已经物化为工程实物,无法简单的恢复到原状,因此只能折价补偿,那么如何折价补偿呢?是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还是按照市场价格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发包人对于建设工程不合格也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在工程质量方面,对施工质量负责,是承包人的法定义务,不因合同的无效而免除。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承包人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在质保期内承担质量保修义务。
    (3)在其他损失的索赔方面,因为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均归于无效,因此对于各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的请求方应提供相应的实际损失的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工程尚未完工的,之后也不再继续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参照工程完工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自己的房产值多少钱
    以当地商品房房价为参照物,了解自己的房产值多少钱;若自己不明白,可以找内行的朋友咨询,附近交易的案例比较,或者找评估公司评估;
    看拆迁开发商的手续
    对自己的产权手续、房产价值等有数之后,若收到拆迁通知,马上咨询了解拆迁开发商的法定资质,是否有拆迁许可资质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若没有的话(好多是借用的)拆迁开发商的主体就有问题,属于违法拆迁;目前好多地方的居委会(村委会)、乡镇政府、甚至县市政府,都是在没有拆迁许可的情况下拆迁的,事后找一个拆迁公司顶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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