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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 我们的楼房以前买的时候是按商品房价格买的,期间有买卖的二手房的时候也是商品房,都是正常过户的。 但是开始办不动产证以后,告诉我们是经济适用房,在卖房得补交土地出让金,这属不属于开发商欺诈,我们找到建筑局,他在给调节一直推脱没结果,我们该告开发商还是建筑局。期间有买卖的二手房的时候也是商品房,告诉我们是经济适用房,在卖房得补交土地出让金,还是建筑局。

房产纠纷 2019-06-27 07: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你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即:一方当事人故意告之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你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 判断二手房的价格可参考房屋自身因素折旧的影响:对二手房的价格影响较大的是房屋成新率、产权性质、楼层、朝向及户型格局。房屋成新率主要根据房屋的建筑年代来计算,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折旧期,一般的折旧期限为50年,每年的折旧率为2%,产权状况主要分为:商品房住宅、成本价住宅及标准价或优惠价住宅。对于地段相似的二手房来说,商品房住宅的价格最高,成本价住宅次之,标准价或优惠价住宅价格最低。在楼层方面,普通住宅以
    二、五层为标准,顶层最差,一层次之,
    三、四层最好。
  • 房产买卖合同在签订中需要注意许多事项,比如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办法,这些都需要在合同中由当事人约定好,以避免产生纠纷。具体在合同如何约定以及合同如何签订,在这一过程中建议由律师指导完成。
    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归属以房证登记备案记录为依据。
  •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等。
    (2)发布招标公告。
    (3)有意受让人办理竞标手续。
    (4)政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出让合同。
    (5)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拍卖文件。
    (2)发布拍卖公告。
    (3)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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