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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完产假,回原单位报道,单位告知原来的工作岗位已经重新安排给其他人了,现在要给我转岗,但是我不同意转岗,是否可以离职,并要求公司赔偿。并且单位属于重金属带毒行业。转岗的工作环境,在带毒生产环境里。修完产假,但是我不同意转岗,是否可以离职,并要求公司赔偿。转岗的工作环境

综合法律 2019-07-13 08: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一次付清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规定没有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协商解决的途径讨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你好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 转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中对此约定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不接受转岗即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当与该公司建立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认可与保护。
    2.单位需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需要持一份,如果没有给职工,在发生争议申请仲裁或诉讼中应当由单位出示劳动合同,否则视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对于转岗情形,属于劳动合同内容重大变化,并且工作地点明显距离很远,不合理,劳动者可以拒绝不合理的变动。
    4.劳动者自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单位可以依法解雇职工,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雇,没有合法依据,则需要支付赔偿金。
    5.所以,你不能自动离职,可以跟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单位支付你补偿之后解除劳动关系。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因此,你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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