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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在工厂里干了二十多天,因为老板天天延长时间,我们不干了,可是老板不给钱,找劳动保障局,说没有正居不管,能有啥正居啊,就是打工的,请问能要回工资吗,要是能帮我要回工资,得给你们多少,我们俩就五千多点,要是行连接我可是老板不给钱,找劳动保障局,请问能要回工资吗,要是能帮我要回工资,得给你们多少

劳动纠纷 2019-08-21 11: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般只是承担民事责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3号)规定:
    一、以转移财产、逃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
    以转移财产、逃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是指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
    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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