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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房产没有书面遗嘱,只有口头遗嘱能直接过户给孙子吗?买房的时候奶奶是用了房帖26000的、当时是单位有优惠名分,可是是儿子贷款买的。老人生前有口头遗嘱,而且是对几个子女读嘱咐了的。如果她老人家过世了房子赠与孙子。当面时几个子女都没异议。现在老人突然过世,大家也没想到留书面遗嘱,能顺利过户给孙子吗?奶奶当初用来买房的26000元房帖儿子已经拿出来给其他子女分配了奶奶的房产没有书面遗嘱,只有口头遗嘱能直接过户给孙子吗?大家也没想到留书面遗嘱,能顺利过户给孙子吗?

继承 2019-08-31 1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遗嘱形式包括: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公证,再根据房屋面积,房屋价值等计算房屋继承费用,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和房屋赠与比较起来而言,费用可以说更低。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
    在上海市公证处的网页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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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评估公司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根据房屋所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素作专业价格析楼价评估定准确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应房屋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必须提供房屋权属死亡证明书、合机关具合继承名单证明及原房屋权属立遗嘱(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合继承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须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或者附图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持房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房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述资料办案员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执待切资料审核即发放已更改权属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其资料: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院判决、裁定或调解必须缴交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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