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预售许可证是针对一个楼盘的还是每一套房子都有的。我想买一套住房,已封领但尚未内粉外贴,担心开发商一房多卖,怎样查证?预售许可证是针对一个楼盘的还是每一套房子都有的。我想买一套住房,担心开发商一房多卖,怎样查证?

房产纠纷 2019-09-11 11: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
    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公示。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达25%的比例;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 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7、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8、物业管理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房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登记备案
    申报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
  • 个人在诚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已经出售或者结清,再次购房都按第一套对待。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据了解,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也就是说,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如果您的第一套房贷款尚未结清,您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建议可以使用商业贷款。
  • 对于开发商存在的“一房二卖”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第
    (二)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   你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你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其一,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你应先起诉开发商及刘某,请求确认开发商与刘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撤销其买卖合同;其二,你购房的目的若不能实现,你可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关于优先受偿权问题,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指特种债权人基于法律规定,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但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是有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 买房时怎样防止一房多卖,《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根据《办法》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抵押等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后,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后面的买卖不能算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