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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2005年9月份在义乌一家公司上班,有签定合同,但是06年2月的时候被公司派到衢州一家公司上班,这两家公司其实是一体的,但是是两个法人代表(两兄弟),两个公司的管理人都是义乌这个老板.派去时没有书面证明,公司4个月(06年3月至6月)工资未发放给我,多问第一家公司老板也就是两家公司的管理人员要公资,但是他一直找理由拖欠,10月份时我在义务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但是结败诉,理由是我告的义乌这家公司,而是在衢州上班的.

劳动纠纷 2018-08-13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请劳动仲裁。

  •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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