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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时子女到达结婚年龄可以多分房吗

拆迁补偿 2019-09-17 14: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拆迁分房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流程: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 不到结婚年龄,不可能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不成立,属于同居关系,因此没有婚姻,也就无需离婚。对此,《婚姻法》解释
    (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起诉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如果双方继续生活,分开各过各的就可以了,不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 不到结婚年龄却通过关系到民政局办理的,如果现在依然没到结婚年龄,则婚姻无效,请求宣告无效。如果现在已经过了结婚年纪则正常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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