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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爱人在2017年12月通过法院,协调离婚。法院以下达离婚协调说。现在我们双方都后悔了,请问怎样材料驳回法院的离婚协调书。谢谢协调离婚。法院以下达离婚协调说。请问怎样材料驳回法院的离婚协调书。

离婚 2019-10-25 16: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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