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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您好!我家公有一栋四层楼的县城房子,建有20年左右,现在想过户给我老公,可是以前我老公太小,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哥哥的名字,现在大哥也同意过户给我老公,请问我们需要怎么办理过户手续呢?去什么部门办理手续呢?过户费会很高吗?房子大概460平方这样,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哥哥的名字,请问我们需要怎么办理过户手续呢?过户费会很高吗?

离婚 2019-10-04 14: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已经还未过户到买方名下,由于该房子实际仍属于卖方。
    因此卖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此时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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