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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去世多年,有一套房屋,去年拆迁,拆迁时父亲未告知我们其他兄妹,将房屋赠予给我哥并公证,协议上哥哥承诺要负责将父亲养老送终,因回迁房正在盖,房产证还未办理,但拆迁手续都是我哥办理的。我哥却突患疾病去世,嫂子不管父亲,父亲没有生活来源,靠低保和我们兄妹接济生活,现在父亲无家可归,请问父亲能否要回房屋?赠予手续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此协议是否有效?将房屋赠予给我哥并公证,请问父亲能否要回房屋?是否有效?

房产纠纷 2019-10-17 18: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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