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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关于房屋遗产问题想咨询:我妈30多年前去世了,我姥姥姥爷今年去世后留下一处老别墅。我舅舅,姨们不给我分房子的份。我知道根据遗产继承法,我有权代位继承,分得我妈那一份。现在问题是,那栋老别墅是解放前盖的,按照房产部门估价可能只值30-40万 ,但是那里是市中心,而且那个地段都是国家当时分给老干部的房子,所以现在出售的市价在150万-200万,估价和市价相差太大,如果房子卖了,继承人平分,这谁也不吃亏,但是我怕法院按估价判房子归其中一个舅舅或姨,其他家按照估价平均分钱,那么谁得到房子谁就占便宜了,我想问,怎么样能让法院按房屋卖出后的市价平均分,而不是按房屋估价判给其中一人 ,其他家吃亏?我有关于房屋遗产问题想咨询:我知道根据遗产继承法,其他家吃亏?

继承 2019-10-12 14: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继承法》中所罗列遗产范围中有房屋。所谓的房屋继承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它的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子具有了合法产权才能够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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