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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房子是2010年购买的。一直想过户,但是房主两口子一直联络不上,小灵通都已经停机了。我该怎么办?我的房子是2010年购买的。一直想过户,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11-03 17: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没有分到房子的子女亦需要赡养老人,因为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房子是老人的财产,老人有权自由处分,不需要子女的同意。
    2、《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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