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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周后再领证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劳动纠纷 2020-02-20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家有关指导意见和实践情况,浙江对现行特殊情况再生育的审批条款做了删除、新增、整合。除“双独”、“单独”夫妻外,符合8种特殊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以下8种特殊情况之一的夫妻,可申请再生育:   
    1、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   
    2、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独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双(多)胞胎,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均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根据国家《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5、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6、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根据国家《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国家计生委第7号令附件),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7、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且抚养方未再生育的,该子女可参照独生子女身份适用再生育政策;   
    8、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同时又依法收养子女的,该子女以及该夫妻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可参照独生子女身份适用再生育政策。
  • 领结婚证再买房,离婚后的房产分配情况: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 一、办理再生育证的流程:   
    1、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   
    2、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其他人员申请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   
    二、办理需要的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根据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1﹚病残儿医学鉴定需市生殖健康中心鉴定证明。   ﹙2﹚批准收养的证明,收养前有无生育能力鉴定结果。   ﹙3﹚离婚证或判决书。   ﹙4﹚丧偶放须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5﹚双方为独生子女,必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农村男到独生子女家必须提供户口薄。   ﹙7﹚烈士证及烈士独子女父母光荣证,二等甲级以上伤残证件。   ﹙8﹚其他证件复印件。   ﹙9﹚女方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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