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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奶奶有房子,我爸爸想让她立遗嘱,这个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可以自己写吗?

继承 2020-02-06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准备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2、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3、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4、精神诊断证明。
    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一、申请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三、 审理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备。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
    (3)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5)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四、决定
    (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3)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4)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消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5)决定赔偿。
    (6)决定返还财产或者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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