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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祖父死了,给了我所有的财产,写道他所有的财产(动产和不动产,还有所有的财产)都是我的。现在我姑姑支付了她的葬礼费,说她还有继承权,我还要再给我姑妈吗?

继承 2020-02-24 14: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儿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出嫁女提出继承提出继承权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 继承房产不动产登记程序:
    1、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检查重点:
    ①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
    ②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
    ③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有无其他继承人;
    ④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
    ⑤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⑥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个人所有等。
    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审查、受理。经查验或询问,符合本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4、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会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
    5、公示。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6、不动产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 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作为动产的遗产法定继承适用的法律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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