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地产律师文集

租房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一、租房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租房合同的有效性是确保租赁关系合法、稳定的前提。然而,在实践中,若干特定情形下租房合同可能被宣告无效,其中包括:1.未经竣工验收;2
杨荣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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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买了烂尾楼怎么退款
一、买了烂尾楼怎么退款面对烂尾楼的退款问题,首先,业主可尝试与开发商协商退房。达成协议后,应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交退房申请,并通过网络公示进行预告登记的注
杨荣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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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烂尾楼怎么退款
房屋买卖实务┃┃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法律风险?
■风险一:房屋产权不明晰二手房交易中,产权风险是一个挖“坑”好手,对卖方及其所售房产进行资信调查和权属分析,是排除产权风险的关键——A.房屋是否具有合法权证注意
杨荣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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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实务┃┃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法律风险?
妻子擅自低价将共有房屋卖出,丈夫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案例简介】李女士和她的丈夫张先生婚后拥有一套房屋,最近他们为了购置新房决定将旧房子卖掉。张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委托中介公司寻找买家,挂牌
杨荣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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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擅自低价将共有房屋卖出,丈夫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楼顶漏水造成业主损失谁负责赔偿
二、楼房漏水怎么处理楼房漏水,如果属于房产开发商保修期内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承担所有责任。先找物业要求他出面去找房产开发商限期做好维修,并对由于渗漏水对你造成的损
宇文倩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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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漏水造成业主损失谁负责赔偿
房产商预售商品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产商预售商品房需要具备一定的预售资格和取得一定的预售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
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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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预售商品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因设计规划变更与合同约定不符,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房产商应当按照批准的方案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产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商品房因设计规划变更与
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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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因设计规划变更与合同约定不符,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该如何处理?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为初始的测绘面积,因设计、施工的影响,竣工后的房屋可能会出现面积误差。当房屋的建筑面积,特别是套内建筑面积
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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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该如何处理?
“以房抵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以房抵债”实质上是债务人就其到期债务采取代物清偿的形式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简言之,就是用房屋抵销债务。这在经济生活中也十分常见,如房产商未按约定支付建设工程
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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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什么是“定金罚则”?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所谓的“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
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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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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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瓷砖渗东西,然后要了赔偿,但是我发现现在越渗越多,还能请求赔偿吗
针对瓷砖渗透问题,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包括与卖家协商赔偿、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您与卖家的沟通情况、损失的严重程度以及您希望解决问题的速度和成本。
我们买的瓷砖渗东西
如果瓷砖渗东西是因为您使用不当导致的,根据一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商家通常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您能证明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提供充分的使用说明或警示,导致您错误使用,您可以考虑向商家主张部分责任。
石家庄临时车牌可以去保定地区吗?
你可以向保定市交通管理部门核实解决
王松铨律师 王松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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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是怎么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协议离婚的,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二、起诉离婚的,原告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或户籍地法院立案。
余联刚律师 余联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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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偶然所得税可以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既可以在网上自助申报办理,也可以线下由扣缴义务人办理或者委托专业的税务机构代为办理;退税的计算标准是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我想问一下农村坑塘的所有权问题。是否有权分配?
法律分析:村水塘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依农民集体的所属不同,可以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为三种:1.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基本形式。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全村农民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2.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即由乡(镇)人民政府代行乡(镇)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3.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档案年龄只有年,退休按那个时间计算?
法律分析:退休年龄一般根据档案出生时间计算,具体的期间计算一般是到满一定年数之后的下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第二百零一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第二百零二条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第二百零四条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院有权冻结丈夫欠妻子名下的汽车吗?
法院能冻结夫妻另一方名下的财产。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