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鄂尔多斯
劳动纠纷
你好,我是一名受工伤的员工。因在休养期间工资发放情况不对。怎么办
针对工伤期间工资发放问题,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效率、成本和个人情况。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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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 工资
如果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向用人单位或雇主提出要求支付工资的请求;其次,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最后,还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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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鄂尔多斯工作受伤,公司负责人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只买了雇主责任险
如果只买了雇主责任险,那么只能够依据保险法来进行索赔。工伤保险是必须要购买的,是法定的。如果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可以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进行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而且还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诉讼。工商保险是法定必须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乌兰察布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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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意外保险由谁交
员工意外保险一般由公司交。选择保险产品时,应考虑保障范围、保费及理赔服务等因素,以确保员工在意外发生时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公司应明确指定受益人,并经过员工本人同意。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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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餐厅上班,一个月说好的2500
如果老板以餐厅经营不善为由拖欠工资,您可以首先要求老板出示相关证明材料。若老板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同时,您可以与其他员工联合行动,共同维权。在此过程中,请务必保持冷静,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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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没有提前打辞职报告,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可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投诉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介入处理。劳动仲裁则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劳动争议,需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按照仲裁程序进行。
巴彦淖尔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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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和企业交重复了,可以退企业的吗
如灵活和企业交重复,可与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维持现状。选择时需考虑个人职业规划、合同条款及企业态度等因素,确保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决策。
兴安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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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 ,面试时未说有试用期,辞职结算工资时说有试用期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具体操作上,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如工作证、工资条、银行流水等。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如果用人单位败诉,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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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休四天如何要补偿
可以要求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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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交了 10 个月没有满一年,可以申请吗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申请时间规定在60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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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产假多少天
1、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全面二孩”政策落地至今,全国有25省份陆续将产假延长至128天至158天,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及河南产假接近半年,西藏甚至可休1年。按该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则按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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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到期辞退怎么办而已还少给发了1千多工资。我现在人在鄂尔多斯上班以前在神木上班
1、劳动者被辞退的,工资按以下情形计算:(1)未支付的工资应当按实际应当支付的工资进行计算;(2)如果是经济补偿的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平均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被单位无故辞退了怎么办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1、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员工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动者工资涉及到两方面的。如果是未支支付的工资,按实际需要支付的工资计算;如果是经济补偿金,按辞退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平均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算。
乌兰察布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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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劳动仲裁律师,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 口头承诺第一个月8000, 第五个月单方面辞退我。
法律分析:如果是因为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一共可以主张两个半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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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腿在井下受的工伤,但是,但是在这个康巴什中心医院做的,他都韧带拉伤能不能做这个工伤鉴定?
法律分析:工伤腿骨折的,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然而根据鉴定的等级来进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乌兰察布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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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单位才给我补交社保,前六年没有给我补交社保,请问咱们能给我补交吗?
员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既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2、法律依据:《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4、其他相关材料。社保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通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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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一局重庆分公司与我签订劳动聘用协议合法吗
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呢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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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律,我人不在东胜区,但是东胜区老板迟迟不发工资拖欠赖账,这个好追回吗追回吗?
老板如果拖欠了工资后,进行了跑路,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仲裁仍未解决,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锡林郭勒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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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交的安责险自己能查询吗
你好,依据保险合同处理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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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到达退休年龄,有一年社保单位漏缴,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社保补缴。社保补缴方式: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兴安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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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退休年龄,社保有一年漏缴,该怎么办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个人名义交纳养老保险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本地户口,可以通过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或单位交纳社保;而非本地户口或农村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参保了
孙先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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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九级工伤能赔付多少钱?
法律分析:平均下来九级工伤赔付一般在6到9万之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兴安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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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单位上班11年只交了6年五险怎么办?
社会保险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费用,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社会保险,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五险。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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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未成年门诊统筹报销吗
可以。据人社局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未成年居民在儿童专科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门诊看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也就是说,以后带着孩子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门诊费用。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地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国家为公务员建立了医疗补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国家还将逐步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巴彦淖尔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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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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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煤矿 不让休够法定班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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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强制调岗换岗,不同意,就停止工作,对吗?
领导找你调岗,如果你不同意的话,可以告诉领导,你非常喜欢自己现在的岗位,觉得做得很顺手。同时现在的岗位工作也非常重要,工作任务非常重,希望继续把原有岗位的工作做好。
巴彦淖尔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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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银行说有社保卡办不了银行卡
有社保卡可以办理银行卡,不冲突,但是同一个银行的一类账户只能一个。
陈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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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付律师,女方无职工社保,生育费用可以走男方的生育险报销吗?
法律分析:生育险男方可以报销的。只要男方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报销的比例没有女方高,具体要求如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配偶生育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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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雪冰城克扣工资 欺骗合同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乌兰察布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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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子公司独立法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需要签订应该跟谁签订(子公司法人是总公司委派过去的)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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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下班了喝酒死寝室了公司有责任吗
下班后喝酒死了公司没有责任。工人下班后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不是领导指派的,所以工人下班后喝酒身亡与单位领导无关。如果是因工作喝酒死亡,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工伤赔偿。劳动者在下班期间从事与职务无关的事务,其行为与劳动关系没有因果关系,其后果用自行承担,单位无需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巴彦淖尔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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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在用人单位工作16年,因过错退回劳务公司
如果单位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通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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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装修一个工人受伤了现在起诉公司,我作为第三人可以不出庭吗?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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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补缴
养老保险补缴是指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但是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却没有达到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十五年,然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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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车报废了有补贴,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应当报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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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事离职,然后我那几天不能请假必须上班了,如果我这几天没去,之前的工资也不给。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
可以去劳动局进行投诉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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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职业病七级,能拿到多少钱
可以按当地实际情况综合计算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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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业年金怎么领?
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通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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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张家港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病假的工资,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但是单位支付给职工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至于具体的比例则由单位依法确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第五十八条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锡林郭勒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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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左手拇指骨折,伤残程度是多少
上班手指受伤一般属于工伤,按照工伤赔偿中规定的话,会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以及所在公司会进行赔付:工伤治疗期间,每月的工资和待遇;受伤期间住院产生的护理费;如果手指被鉴定为1到4级伤残的,由所在公司和个人缴纳以伤残津贴为基础金额的基本医疗保险;如被评为五级或六级伤残可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若鉴定为5到10级的伤残,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还需要支付个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会和员工本人的工资有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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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伊金霍洛旗隆基公司食堂工作,食堂是餐饮公司承包的,也没有签合同,发了一个月工资,不知如何讨薪
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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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答应发工资但是现在已经不结电话了要怎么要回工资
你好,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仲裁。
魏茂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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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加班加点一个月上了29天班,只给发26天工资怎么办
一个月上班26天,但是只上了12天,工资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可分为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基本工资指企业在全面测评职工潜在形态劳动的基础上,结合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在劳动前为职工预先确定的报酬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锡林郭勒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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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工伤索赔
职工工伤赔偿范围:《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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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把社保交完97年,到现在一直没有职工医保,现在想交医保,不知道什么办?
你好,建议积极举证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巴彦淖尔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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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士在幼儿园工作10年临时工保洁员,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怎么办
工作10年单位不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或者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锡林郭勒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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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缴纳社保公积金
公司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公司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需要及时为员工申请社保登记和为其缴费;如果单位不按时缴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对其依法加收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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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说的时间不给离职怎么办
厂里不给离职的解决办法如下:1、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2、提离职后领导不批的,可以直接出具辞职通知。劳动者辞职的,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直接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满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让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然后再规定期限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预告解除是法律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通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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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二年没有交社保,到了退休年龄该怎么办
如果您已经工作了十二年但单位没有为您交社保,到了退休年龄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以下是一些建议,供您参考: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建议您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社保缴纳和退休的相关法律法规。这有助于您明确自己的权益和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与单位沟通:与您的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未缴纳社保的具体原因,并要求单位尽快补缴。如果单位拒绝或无法补缴,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自行补缴社保:在某些地区,您可能有机会自行补缴社保。您可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了解补缴政策、手续和费用等相关信息。但请注意,自行补缴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压力。寻求政府补贴或救助:如果您因未缴纳社保而无法享受基本养老金,可以向当地政府了解是否有相关补贴或救助政策。政府可能会提供一些临时性的经济援助或优惠措施。咨询专业人士: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社保专家等。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详细、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社保缴纳涉及到个人权益和福利待遇,建议您尽早采取行动,以便在退休前解决相关问题。同时,保持积极的心态,寻求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有助于您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
刘冰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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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三天请假,第四天是我正常休班,这个就不能休了,回来上班吗?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兴安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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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通过劳动仲裁也胜诉了,但是现在没有什么结果,咨询一下我现在应该怎样才能把我的工资能要回来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锡林郭勒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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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为村里工作。如果村里不给钱怎么办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锡林郭勒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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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矿上双眼受伤,工伤鉴定等级为六级,除了工伤保险赔偿,矿上应该给怎么样的补偿,该如何向矿上索要理赔。
你好,这边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邓庆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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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带的临时工工作中受伤谁负责
法律分析:工作时受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责任人:1、包工头具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该承担临时工受伤赔偿责任。因为双方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劳务关系,所以工作中受伤,包工头有绝对的责任。不过,对于劳务关系,临时工受伤的,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而不是工伤赔偿。2、包工头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情况的,发包人跟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包人确定承包人时,要审查对方相应的资质,如果包工头不具备相应资质,并且发包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情况的,那么干活受伤,发包人具有过错。所以,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应该跟包工头一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找其任何一方主张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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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企场子里面上班十五年一直没有交社保,今年63岁了,场子里面不要了,什么补助也没有,这种情况怎么办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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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假七月份的现在能给补发吗?领导也换了
看单位规定,过去丧假规定是针对国企、机关的
巴彦淖尔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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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赔付三万四千多和正常七个月伤残补助金差一半,离职还能都拿到正常的补助金吗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兴安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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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面没有提前说不给请假,一开始承诺试用期也有工资,那边不给工资了怎么办
试用期只上了几天班就离职了,工资不可以不给,按规定,只要是有正常上班,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工资的。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乌兰察布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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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关于工人在宿舍喝酒负伤的与老板有或者公司有责任没
从描述来看非工作地点,非工作时间,也没有从事工作任务,就看具体是什么事故,事故的原因是否跟公司管理存在关联,如果没有关联我认为公司无需承担责任,最多是基于公平原则,给与弱势的员工很低的补偿。
何春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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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受伤了,现在工地不管了怎么办
工地上干活受伤后,工地受伤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工伤或者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和医疗费用的单据、病例等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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