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鄂尔多斯
劳动纠纷
员工死在宿舍,厂里要报,应急管理中心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职工宿舍显然不是工作岗位,因此单位按病亡处理是正确的。家属可以要求按非工死亡享受相应待遇:丧葬费4200元、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4200元、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计发基数1100元。法律依据:《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_烈士褒扬条例_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_关于修改的决定_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_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_(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发生工伤后医疗费没有找工伤保险报销,辞职后领取了一次性医疗,现在社保局不给报销工伤医疗费了
1.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劳动仲裁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在出国劳务公司办理了出国务工,已经过了面试阶段,也交了22000的费用,这个费用还能要回来吗
出国劳务要交的费用大致在20000元~90000元不等,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通过对出国劳务市场的走访可以发现,出国劳务要交多少钱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说法。很多劳务派遣公司费用低到两三万、高到六七万,其中不乏有很多缺少资质的小公司。劳务公司收费不透明,正是当前出国劳务市场存在的问题之一,很多出国务工人员的权益因此遭受损害。在此背景下,广大务工者对规范性劳务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怎么合理让公司辞退我
一、怎样合法辞退员工1、合法辞退员工的流程如下:(1)以合理的方式通知员工;(2)说明裁员的原因;(3)安抚情绪,注意倾听;(4)沟通赔款事宜;(5)告知员工离职流程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合法辞退员工的方式有几种合法辞退员工的方式如下:1、预告性辞退,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2、过失性辞退,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
兴安盟法律问答顾问
兴安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你好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尘肺一期赔偿问题
一、尘肺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尘肺病的赔偿标准如下:(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3)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有劳动合同,交着社保
交社保是否需要劳动合同,一般因情况而定:1、给员工交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需要单位相关负责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单位的社保证原件,单位已经办理五证合一情况下无需提供,代为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当地的《社会保险人员变动申请表》填写并单位盖章,当地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2、如果自行缴纳社保则不需要劳动合同。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在工地上班跌了一跤,近两月后去院检查肋骨折了四根,这种情况该得到多少赔偿。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因工骨折的赔偿标准无法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如果属于工伤事故,工伤事故中,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赔偿,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烫伤,没住院,医药费老板出的,要赔偿吗,这种赔偿多少
法律分析:要根据二度烫伤的伤残等级以及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立赔偿数额,赔偿项目如下: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7、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