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遇到租房介绍人与住房管家之间沟通不畅,且面临退房时被告知违约的情况,以下是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步骤: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您与租房公司签订了一年合同,法律上您有责任履行合同直至期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出现法定解除情形。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此外,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对于尚未履行的部分,履行责任终止;已经履行的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其次,针对您提到的被骗签订一年合同的情况,如果存在欺诈行为,这可能构成合同无效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押金和物业费。接下来,您应当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您与租房介绍人的通信记录、合同文本、支付押金和物业费的凭证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的主张,并在法律程序中发挥作用。然后,尝试与租房公司进行协商,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即因被误导而签订合同,现在要求退房并退还押金和物业费。如果租房公司拒绝协商或协商不成,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最后,如果协商失败,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确认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租房公司退还押金和物业费,以及可能的损失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交上述收集的证据,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在整个过程中,保持沟通的记录,确保所有的交流都有证据支持。如果您不熟悉法律程序,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