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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时候没签合同 住了三个月 这个月的房租已经给了 但只住10天 这个租金可以要回来吗?

房屋租赁 2024-03-23 15: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没有签订书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你与房东之间仍然存在一种口头租赁关系,这种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但是,关于租金退还的问题,通常取决于你和房东之间的沟通和协商。 如果你提前告知房东并得到其同意搬出,你们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来处理剩余的租金。如果房东同意退还剩余未居住天数的租金,那么你可以要求退回。但如果房东根据你们的口头协议认为没有退款的义务,或者你们之前并没有就此进行过任何约定,那么要求退还剩余的租金可能会有困难。 建议你首先与房东进行友好的沟通,说明你的情况,看是否能够协商解决。如果房东拒绝合理退还剩余租金,你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联系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以获取帮助。 记住,今后为了避免此类问题发生,最好在租房时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明确租期、租金、退房条件等条款,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 没签租房合同是否可以退租要看情况。
    如果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不能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可以退房。
    如果能确定租赁期限的,就不能退房,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法律分析:没签租房合同是否可以退租要看情况。
    如果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不能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可以退房。
    如果能确定租赁期限的,就不能退房,否则属于违约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可以要回房租。承租人与出租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则视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经交付的租金和押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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