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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区私企,开业三年半,我为法人,近一年没有业务,准备注销公司请问以上情况是否符合失业金的申领条件?
法人可以申领失业金的。办理失业补贴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证,交纳失业保险证明,身份证,申请书等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申请失业金,但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两年时间。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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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否能领取失业金
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否能领取失业金取决于具体情况。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若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情况分析:如果旷工行为未被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即不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且符合上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并且可能有资格领取失业金。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旷工行为被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列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员工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也可能失去领取失业金的资格。建议措施:建议员工在面临旷工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时,详细了解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如果不确定,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直接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进行咨询。同时,员工应当尽快进行失业登记并提出求职要求,以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够及时领取失业金。综上所述,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否能领取失业金,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员工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评估自身情况,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
辽宁青楠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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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五年退伍有多少钱?
法律分析:5年兵退伍至少能拿20万,最高的也有拿40-60万的。因为不同级别、不同地区、不同兵种的退伍费都不一样。而当兵五年一般是一期士官,而士官可分为三等、七级。下士3年退役金13-18万,中士3年退役金18-25万。中级士官:上士4年退役金40-50万,四级军士长4年退役金65-80万;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4年退役金90-110万,二级军士长4年退役金130-150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三条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第五十四条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军士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作退休安置。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士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军士退出现役,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至第五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自主就业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江门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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