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权法律咨询
地区
小区物权
小区天台搭采光板属于违建吗?
搭雨棚需要城管局批准的
丽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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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入户门门洞所有权 是业主单独的,还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还是双方一人一半?
可以协商解决或法院诉讼
张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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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的收费属于业主吗
你好,看地点确定的,比如一般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地上车库占用公摊面积的,就是全体业主的。
湛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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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机械停车位(非人防停车位)开发商能出售使用权吗?
你好,要看停车场的具体情况,比如一般地下产权车位、地上规划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地上临时车位,属全体业主所共有
镇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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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停车位(非人防停车位)开发商在南京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能否出售使用权?
你好,分情况看的,比如是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这种开发商和业主都没有产权。
泰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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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红线以内停车位归属问题
您好,首先要以建筑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来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内的,那么该停车位就属于小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外的,那么就该停车位就属于市政所有。然后还需要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属于开发商。
沈阳中盾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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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占用小区内公用停车位用作垃圾分类小屋是否合理
这个不太合理,这个不太合理的。
丁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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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区买的车位,今年车位管理费没有交,现在是我每天停在自己的车位上还要交停车费吗?
你好,合理的。车位费是车位费,管理费是管理费。
周于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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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停车位由开发商负责出售,但没有产权证,请问该车位产权属于谁
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办理产权义务
阮兴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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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买的商铺只有一层,屋顶归属我吗
买的商铺只有一层,屋顶归属要看合同
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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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业主权利的设定是否与面积有关?
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业主享有的权利并不是按照面积进行确定的,所有业主所享有的权利都是相同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海北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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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地门前道路归谁使用
在基地门前道路归集体使用
揭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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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户之间的沟,比如隔壁房子坎下的沟属于谁?
你们的地基证上各自范围是到何处?
吴健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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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自己一家用的胡同属于自己吗
结合你们的宅基地证确定
衡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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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前多少米属于房屋主人?
是你的宅基地就属于你。邻居之间相互给予方便,不得妨碍出行与生活,如因此发生纠纷是相邻权纠纷。
蒋小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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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位已出售并且每月收车辆管理费,问一下未买停车位的业主是否要缴纳停车场的水费和照明费用?
购买车位与缴纳车位管理费并不矛盾。购买车位后,业主获得了车位的所有权,但是车位的保洁、保安、照明等等仍需要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因此,买了车位的业主仍要缴纳车位管理费。
定西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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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区地下的饮用水机房旁边设了停车位,这样合理吗?
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停车位,不影响机房运行的,该不违法。
张建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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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单位家属住宅,楼下院子有使用权吗?
您好,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判定,您可以再表达的详细一些。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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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车库,我交车库管理费,是只有业主可以交吗,使用车库
您好,车库管理费由所有者缴纳。
沈阳中盾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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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架空层属于公摊面积么?
民法典对于公摊面积没有规定。公摊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面积;公摊系数=整栋楼的公共使用面积/整栋楼的套内面积。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鄂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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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停车库属于人防工程,现通知180一月车位费
小区车库所有权归属有:1、开发商在建设小区车库时将其成本和面积计算分摊到小区的建设成本和销售面积中,则该部分产权属于业主所有。2、若小区车库本属于人防工程,只是被开发商用来作为车库的,则该部分产权属于所在地人防办所有。3、开发商在建设小区车库时没有将其成本和面积计算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则该部分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可以开发商约定权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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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商品房地下车位有没有产权
车位有产权证。一般是有,但车位产权具体属于谁,因实际情况而论。若地下车位是公摊部分,那这类地下车位是无法办理产权的;若地下车位不是公摊部分,且房产商有独立的车库产权,小区住户在购买车位后,可获得车位产权。这种有产权的车位,是可以购买后单独办理产权的,所以这类的车位一般也是最贵的。产权证办理:1、在办理车位之前,需要先缴纳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契税是车位总价款的4%,住房维修基金是车位总价款的1%,车位总价款是购买车位时,发票上的总金额。2、需要申请人携带购买车位的发票,然后去小区所在地的税务局缴纳税金,缴纳成功后就可以得到完税证证明,带着完税证明就能够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车位产权证了。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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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写的是直系亲属的名字但不是本人的名字属于本人的车位吗
你好!是不是你的得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比如不动产登记证书,你和他签订的借名买车位的协议等等
冯明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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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了附件三 配套及附属设施为第_X项 1、面积10.61平方米,价款大写: 请问属不属于业主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该采取下列办法解决:1、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履行地点;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海北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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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带院子的归属权
要看小区的规划以及合同的约定。
刘小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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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边户走廊是封闭的,没有消防通道,走廊的使用权归谁呢?
一般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湘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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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私人建的楼房,楼下的公共道路是归谁所有,没有物业
您好,一般是属于集体或国有。
余联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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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库房权属归谁
您好!先了解下地下室的详细情况。
刘宏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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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绿洲小区我抽签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有什么规定,是否20年后就不是我们的了,其它有的业主没有抽到人防车位,但是他们要补差额。
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如下:1、建立在小区建筑区规划建设车位的地下车位,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2、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和场地的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权归业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贺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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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面有幼儿园营业,是占公摊吗。
您好,麻烦再具体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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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小区花园搭棚,归城街道管吗
你好,社区也会管理、城管部门都有职责管理
徐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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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子女的我是他父母在小区常期居住,是业主吗?谢谢啦
父母住子女的房子不是业主。业主是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或者在一个建筑区划内拥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有建筑物空间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父母住在子女的房子,虽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但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参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活动,如代表业主参加业委会的一切活动,享受业主权利。
晋毅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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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停车位业主买了使用权,这是公共设施吗,公共所有吗?
你好,全额购买的话,可以属于业主的财产。
庞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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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车位收费标准,国家规定小区车位达到多少收费规则是什么
你好,看具体的案情判定的呢
天习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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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临街商铺,商铺有转角,请问外墙广告区域是商铺业主的吗?
可以向物业举报投诉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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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楼道里的消防通道是归物业管还是旁边租的公司管呢
你好,要看租赁合同是怎么签订的
陈世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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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跟二楼的飘窗外的空调小平台属于哪家。
你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维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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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楼的门前地属于本楼业主吗
你好,一般以登记为准
邯郸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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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咨询一下我自己买的小区底下车位,但是因为我一直没有使用,用不用交管理费
您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也就是说,尽管没有用车位,但物业提供了照明、清洁、排水等日常维护服务,也是要缴纳车位管理费的。
赵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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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商铺前门在小区外,后门对着小区内,那小区内门口两侧可以被物业规划成私人车位吗
您好,依据双方之间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办理
日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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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栋商铺面向公路的地方属于业主的嘛
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内的公共面积部分的所有权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小区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代表业主进行纠纷处理。
玉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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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集装箱房子属于违建吗?
视情况而定。空地上放集装箱是否算违建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要看是否准用于集装箱活动房。未经产权登记的房屋并非均属违法建筑,也并非所有违法建筑都须拆除。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复杂,尤其是城中村或旧城区,存在大量因历史原因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或依法未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建筑,对征收范围内的此类建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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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小区道闸以外的道路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还是物业的
小区停车位应该属于业主、开发商或国家。小区停车位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朱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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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通道共同修的道路归属权怎样划分
首先要弄明白,邻居间共有道路土地的使用归属权。一般来讲,宅基地界限分明,且大多被住宅圈占。可供道路使用的土地为公共用地,或土地所有权单位所拥有,任何个人均无权独占。如有个别住户侵占并影响他人通行者,可向住宅小区或村委会申述,由管理部门出面解释并调停。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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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藏卖房时没有明确规定储藏室的归属问题,储藏室属于原房主吗
你好,具体要结合当时的购房协议综合考虑了
许欣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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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属于谁
铺门前位置有多少使用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商铺的所有者来说,如果购买商铺时,签订的购买合同上有明确规定,那么只能依据合同规定,因为不同的开发商、商铺所处的位置不同,使用权是不同的。此外,对于一般的商铺而言,使用权的确定方式又有很多种,比如商铺门前属于公用街道,那么你是没有使用权的,使用权归政府所有;如果商铺门前是在小区里面,那么使用权也不属于个人,而属于集体共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松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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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二楼的房子,送了个露台,但是只有我家能进去,我有使用权嘛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
鹤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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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套内面积和实积使用面积一样吗
你好,车位要看位置和产权规划。比如一般地下车位的话,除了特设的地下人防车位,能办理产权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地上停车位就看是否占用业主用地,占用的话就是业主所有的,反之就是开发商的。
日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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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负一楼和一楼是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
开发商附层属于开发商所有。依据购买商品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对于房屋地下室的归属问题有明确的约定,如果购房合同没有约定,并且没有支付相关款项,则地下室负一楼负二楼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应该归开发商。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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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们小区单元加装电梯,但是我和另一户不同意,这个加装的电梯性质算什么? 共有吗?所有权算是归谁
下午好,这是可以申请的
天习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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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楼形成的院归属怎么定义?院外单元可以开车进院吗?
看规划图纸
伊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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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集资房的院子和楼宇四周属于业主所有吗
您好,这种情况要看产权证的归属情况
李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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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地下车库车位上开出来的车被前面过道上调整出来的车位影响,我对这个车位的产权有疑问,到哪里可以去核实?
这个物业公司都有登记的,可以查明情况
罗书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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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办公住宅暖气按照商业算合理吗
你好,生活小区内办公的违反了住房用途,按照商业房计算可以。
庞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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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们小区地面土地归属是业主所有吗?开发商在我们小区地面公共面积上办证打了一口地热井…算是占用我们业主土地权吗
小区公共土地是属于全体业主。小区内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未经业主大会许可,物业管理人员无权处置。小区附属设施的产权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商品房小区,小区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已经包含在业主的购房款中,附属设施的产权自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经业主大会许可,物业管理人员无权处置;2、集资房小区,如果业主缴纳的集资款里包含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如果集资款里不包含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则附属设施的产权归集资单位所有,集资单位有权处置;3、房改房小区,由于房改款中不包括附属设施的费用,因此,附属设施的产权就不属于全体业主,而是属于小区所属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平顶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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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小区公共外楼底下能占用吗?
你好,那你现在主张什么呢
刘陆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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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物权法没有之前物权是如何划分的?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翟亚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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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专有部分包含公摊面积吗
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享有共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无论第三方对于公摊面积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使用,都应当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嘉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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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小区商业衔下的地下车位可以向业主出售吗?
可以的如果不是人防车位的
姜万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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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押房产可以卖吗
银行抵押房产可以卖,但抵押人需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转让可能需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价款。抵押房产拍卖时需交税,包括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房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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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变更多少属于合理范围
建筑面积变更合理范围无固定标准,需综合考虑多因素。私占公摊面积应及时处理,向物业及相关部门反映并保留证据。公摊面积包括公共设施等,业主应了解并确认分摊情况。
#房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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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一房多卖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卖家主观目的和行为手段。若无非法占有目的,则为民事违约;若故意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则涉嫌合同诈骗。
#一房两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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