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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去年2月份进入一家单位工作,单位至今未与我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其间工资社保都正常发放与缴纳,去年10月休产假到本月结束准备到岗上班,但单位领导调整了我的工作岗位,并不批准我上班后提出的哺乳时间。在次我想咨询各位老师,哺乳假时间是由职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还是必须要遵从单位的安排?假如与单位协商不下来,我可以提出辞职么?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么?

消费者维权 2015-01-22 14: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哺乳的具体时间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协商,但是每天不得少于1个小时。若没有给你哺乳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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