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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孕工,在商场上班工作性质不能常站,请病假,后期公司人事说公司规定只能请15天病假,我有医院开的病假条,公司告知后期保险要求自行缴纳,这样合理么,而且有病假条公司是否应该支付最低工资呢

其他 2015-03-12 16: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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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2.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3.社会保险法规定,病假期间,用人单位要为员工交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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