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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年7月4号到公司来上班的,我们是从学校招聘过来的,也属于校企合作单位,2014年才签劳动合同,之前是实习协议,现在公司要搬迁厂房到苏北,解散我们部门,请问一下,我第一年签的

其他 2015-08-26 1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得到适当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用人单位一方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追问】我是2014年7月签的合同,但是2013年7月进的单位,我的意思是他是按我进单位日算还是合同日算这个经济补偿?
  • 实习期间如果你还是学生,就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
  • 你好,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计算你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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