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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于2015年8月31日通过达居房产公司和房主签订购房合同,缴纳定金两万元,合同商定一个月之内办理手续。但是现在房主违约,不想再出售房屋,并以领取爆炸为由从中介手里骗走房本。我想向您咨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第五条约定违约方要向合同的其他方分别赔偿房屋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能否执行?另外,在赔偿谈妥之前,能否有办法阻止房主将房子转卖给别人?谢谢!

其他 2015-09-25 1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赔偿或继续履行合同
  • 1、你的情况,只能要求解除合同,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原产权人在约定的过户或者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时间内没有履行相关义务,且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拒绝履行合同,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1、如果约定有违约金条款,你可以主张。2、赔偿替代不了房主处分权。建议你如果协商不成,马上起诉。
    【追问】是合同上违约责任的默认条款,这个如果主张了法院会支持吗?
    【回答】你要来具体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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