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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香港公民身份证居住在:香港新界**号*楼*室。2015年9月6号我从香港到浙江省余姚市***街道***路5号,这是我女婿居住的地方。那天晚上我跟我女婿一起出去跟朋友吃饭,回到家中,我女婿让我先进去,他准备把车开到车库,看见车库门口有一辆黑色大众三塔那车、于是走到车门前,大约40岁左右的女人走了出来。女婿说:你的车停到了我的车库门前,麻烦你移开。于是那个女人答道:这是马路我爱怎么停就怎么停。女婿说:可是你车停在我车库门前我车怎么进去,你如果在不开走我打114电话把你的车给拖走。她那时愤怒起来,一把抓住女婿的手机,一把用手往女婿的脸上抓。当时脸上被他抓出血来。女婿一肚子怒火。我气了把她狠狠踢了一脚,她连忙爬了起来往家里跑。于是女婿就进去家门口,她找了个很胖的男人,在我家门口敲门要女婿出来。于是女婿出去了,那个胖男人向女婿挥了一拳,后来邻居他们听到他们的吵闹声音都出来了。当时有10多个人,准备围过来群殴我,后来我从楼上即使赶了下来。阻止了他们的行动。女婿看到那么多人一定会受伤,于是女婿拿起电话,打了110电话。让警察来处理。没过10分钟警察过来了,了解了情况。那女人说她受伤了她要去验伤。于是去了医院,女婿就被警察给带走,录了口供。把我拘留在派出所一个晚上。第二天那个女的才过来录了口供。我很紧张,于是找了女婿住的这个房子的房东出面解决。那个房东到派出所了解了情况。告诉我;人被打伤很严重。造成脑出血跟骨折。他们要求我们赔偿2万块的医药费。如果你们不赔偿的话,他们会找黑社会打你们。后果很严重的。你们这是刑事犯罪是要坐牢的,我听到房东的恐吓感到恐惧。于是把两万块钱转给了房东名字叫童**。他说还要再转2千块作为给警察的香烟钱。于是就汇了。马上女婿就被警察释放出来了。第二天,我们在家门口看到那个女人他手脚好好的,还开着车。我们觉得不对劲了。不是脑出血跟骨折怎么可以开车呢。于是我们又去找浙江余姚***派出所申诉。告他们勒索我们两万块钱。过了几天,警察从新审理我们的案件。那天那个女的带着一个手上裹着纱布的男人。她说是这个男的手受伤了,还说这个男的是路人过来劝架的。可是女婿根本不认识那个男的,她顺便找了个朋友就说是我们打的,也拿出了医院开的受伤证明。于是警方判我们双方都要付上责任。那个女的说我只能拿出7千块。我们不同意。警方告诉我们,他会与那个女人在协调。之后就没有任何音讯。

肖像权 2015-11-18 13: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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