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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入职,2015年8开始产假,产假与12月9号结束,11月27日联系公司询问产假之后的工作安排,人事部门同事回复,公司没有了岗位编制,提出解聘赔偿,想咨询关于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1.是否应该按照我的工作年限乘以月平均收入(因为我是哺乳期是不是还应该乘以2)+{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补偿一个月工资)2.是否应该赔偿我倒哺乳期结束的工资,我小孩现在3个月,那么是不是还应该补偿我9个月的哺乳期工资3.我还有6天的年假未休,请问年假工资该如何赔偿4.未提前一个通知我是否应该再赔偿我一个月工资5.我除了工资之外每个月还有餐补跟交通补贴,标准是1700左右,是实报实销的不和工资一起发,请问这部分的钱是否也应该计入月收入的赔偿金额中

其他 2016-07-19 06: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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