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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姐弟三人,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三居室住房一套,由于有房产纠纷,我和妹妹已告知弟弟在房产纠纷没有解决前,不许出租此房,弟弟不听话将此房出租了,并已经签了合同,我和妹妹知道后进行阻止,结果发现,那个房子又被租房的人分别出租给了两家,我们要求停止出租此房,并让弟弟按照合同赔付违约金,结果租房人要三倍的赔偿,未达成协商。出现了纠纷。我们的问题是: 1、此房本是我父亲的名字,我弟弟有权出租吗?他与租户签的租房合同是否有效 2、通过什么样的法律能让租户搬走? 现在弟弟已将单元门锁更换,我们进不去,也无法沟通,现在我想通过法律解决。不知道法律程序改怎么走。我很着急,望速回答!谢谢

其他 2011-03-06 1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您父母去世后,该房屋属于您姐弟三人共有,您弟弟未征求其他姐弟的同意,擅自出租房屋系无权代理,故租赁合同不生效。你们可以要求租户搬出,并不承担违约金,但你弟弟可能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关于房屋的继承问题,建议你们在协商不成时及时提出诉讼,并对房屋作出诉讼保全措施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建议收集证据起诉解决问题,如需帮组可来电详询
  • 你好,建议你们姐妹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定继承该房屋。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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