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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朋友因诈骗被云南丘北县公安局于2010年正式拘留,但至今收到任何的判决。详细如下: 我朋友是广西人,因其和其他5人共6人在云南丘北县诈骗,被当地公安局抓到。丘北县公安局于2010年9月3日下发拘留通知书,于2010年下发逮捕通知书。自拘留之日起到现在我朋友和其他同伙不能和家人联系,也未得到丘北县公安局、检察院等的判决通知或其他。同时还有一辆小轿车,新买的,第一次出去就被扣留,也未得到任务通知。 当事人承认了诈骗所得款2万余元,同时如数退还了诈骗所得款。通过了解到丘北县公安局已将他们6人提交检察院,后来检察院又将他们退回到丘北县公安局,原因听说是证据不足。 他们被拘留逮捕了快7个月,一个:当事人不能和家人联系,二个:也不未得到当地的公安检察单位的通知,感觉很不对头,家人也非常担忧,因此非常殷切望得到帮助。非常感激不尽!

刑事辩护 2011-04-09 23: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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