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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个姐姐,我在家排行第五,是唯一的男孩,29年前(1987年),父母和我一起用我的名字买了一套房产,三年后改建成楼房,到九四年母亲病故,父亲第二年再婚,并在外租住,一直到现在,现在老父亲八十三岁了,以需要钱养老为名,一直想把这套房产卖掉变现,如果我不同意,他的行为合法吗?

其他 2018-12-31 22:4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房屋的所有权已登记为准,如果您不同意,一般是不能变卖房屋的。
  • 你好,你名下的财产他人无权处置
  • 你好,谁的财产谁处置
  • 您好,是不合法的,
  • 离婚后双方共住一套房屋,一方起诉分割法院一般不以拍卖形式处理。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所以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只是如孩子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 他办理。
    写上子女名字的好处是:
    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既方便又省钱,还能减少不少税费;
    2.房子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遭分割。
  •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市地税局。
  • 不合法,需要你同意
  • 他并没有权利这样做
  • 您好,不合法
  • 你好,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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