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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9月25日与浙江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融科.瑷颐湾商品房定购协议》,现场缴纳定金1.5万元,9月27日又交3.5万元,共计缴纳定金5万元。双方签定定购协议时,是按照首付20%约定的,但在10月20日约定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银行按揭之前,杭州市首套房首付比例由20%提高到30%,导致我无法凑齐购房首付款。请问能要求退定金吗?

其他 2016-11-23 22: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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