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8月份买了套二手房,9月份贴出通知缴纳维修基金,原房主未缴纳维修基金(原房主是一手房主,此房已居住8年),当时签订的合同没涉及维修基金,只写到此房屋之前所有经济纠纷由卖方承担。我想请问此维修基金需哪方承担?谢谢

其他 2016-12-28 11: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应该有你承担,你可以要求原房主赔偿你的损失 。
  • 初步判断你所述情形应不属于合同中写的“经济纠纷”。如该房产现已变更至你名下,按照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之规定,你作为业主,应由你缴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克苏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