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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5年8月通过集团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保存有截图),到分公司面试行政经理,当初集团公司承诺税前工资6000元,9月2日到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税前工资4000元(80%),转正过后曾与公司沟通签订合同事宜,公司说知道了以后再签,16年4月,汇总公司人事档案明细时,我让人事专员就没有签订合同的人员事宜与公司沟通,告知不签。至今我的劳动合同没有签。10月份公司想把我辞退,(总经理的好友告知,好友说了我与总经理曾经共同解决困难,总经理病休期间做的工作),现在公司想将我调岗降薪,意在让我辞职。我想咨询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其他 2017-01-12 19: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卡、工友证明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向劳动局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局仲裁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赔偿。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 固定证据,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追问】我需要收集那些证据?目前有工资卡流水账单,招聘信息电子版截图
  • 你好可协商解决,也可向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 可以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协商或者向劳动监察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需详细了解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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