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面包店里年前找的工作,面试的是值班经理说是使用工期是三天,一个月1880外加300餐补。上班几天后才和店长想确认工资是否属实,店长说现在的工资是1880没有餐补里面没有包含300补助,又说小时工是一个小时10元,我说那我现在就转为小时工,店长也答应了。最后我的试用期是三天,前三天一直干的短期工一天工作八个小时,我是在工作第四天的时候才见到店长确认工资的,之前都不知道店长长啥样。之后和店长谈论过后说是小时工一天工作6个小时,每个小时10元。从2017年1月24日到1月26日是三天试用期,一月27日工作八小时,这天见到店长之后谈论过后之前的工作的时间都转为小时工计算。1月29日,2月2日至8日小时工每天工作6小时每小时10元。最后实发工资560元,试用期没发工资。且没有签协议,都是口头保障

其他 2017-02-16 18: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六盘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