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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以下问题,我是做食品加工的,我们的产品及其他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都是执行国家标准,可同行为了节约生产时间及成本,就用食品添加剂来达到国家标准指标,对方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混淆概念,应付相关部门检查;恶意竞争导致我们不能正常生产及经营;有证据证明对方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请问我可以走法律诉讼程序吗?谢谢!

其他 2017-05-04 22: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委托律师处理,向工商等部门投诉
  • 与不正当竞争没啥关系 如认为对方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 可以提供证据向食监局投诉
    【追问】请问对方通过宣传,导致我们的销量下滑,对方这种行为过程,也不是不正当竞争吗?谢谢!
    【回答】如果对方的宣传没有诋毁你们的产品的行为,就不存在不正当竞争问题。如果认为对方的宣传用语不实或违反广告法,可以向工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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