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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10月份到一家公司任职销售人员,期间因为生孩子,有八个月没上班。公司自我入职后就没签订劳动协议,也没买保险。今年2017年4月初我提出离职,此后一直进行交接,在5月19号的时候,由于公司2月份的提成没发,3月份的工资也没发,所以公司员工私下建了一个群,讨论怎么催要工资,(公司月底发工资),讲大家什么时候一起去催,同时看玩笑似的一起讨论了老板娘和老板的关系,还讲了什么时候一起离职,找什么工作,期间我讲了一句过激的话。说我们行政总监是我们总经理的走狗。。。被公司知道了,公司行政总监和总经理单独把我叫到办公室,把截图给我看,然后我承认在群里说话了,说我聚枞闹事,诽谤领导,在此期间还进行录音,威胁我,说信不信找人整我,骂我,说我工作能力不行,经常迟到,最后还让我签订了一个公告,由于聚枞闹事诽谤领导,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公司保留追究我法律责任。由于我自己确实觉得自己做的不对,在此期间说工资不要了,算是我认错了。但是我走后,在新员工面前诽谤我,侮辱我。并且于开除我当天给其他员工发放了2、3月份的工资。我的工资,行政总监22号的时候说,总经理这两天出差了,等回来帮我申请,因为电话中言辞冲击了。他给我发信息,说我犯了哪些错,说我帮我申请工资是可怜我,我回复,我一直想要2、3月份的工资即可,4.5月份的我都没指望,,所以他回复让我很生气,也就想问,如果我走法律途径,我可以申请除工资外哪些经济补偿。那个我签字的处罚函是否有符合法律要求,能否要回销毁

其他 2017-05-24 13: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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