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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已经工作十年,公司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无故让劳动者不用上班,那么劳动者能否索要经济赔偿?能否要求索要双倍工资?

其他 2017-09-01 11: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请求补偿。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具体起诉方案建议来电详谈。
  • 您好,是可以索要经济赔偿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起或诉。如果您有需要帮助,可委托律师处理,详情您可转为一对一咨询或来电免费咨询。
  • 这种情况公司是违法的,可以要求。
  • 你好,可以要求的。
  • 您好!请收集证据,证明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公司。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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