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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今年六月份在临沧采石场上班时间被石头砸着左腿,在医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是公司出的钱,出院后医生建议我修养三个月,我是回四川老家修养的,这个月我来到某某公司,结果公司不给我在家修养的工资和明年取钢钉的费用。去年我是和某某公司cc分公司签的合同,但今年三月份我来临沧这里做的时候是临沧这边给的工资,我问领导,领导回答我说不是工伤,是劳务承包关系,还有就是cc分公司的法人代表和临沧公司的不是一个人,现在我只能找临沧这边的领导是吗?在临沧这边没有签合同的。我自己要做工伤鉴定可是公司不配合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其他 2017-10-26 13: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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