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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欠我的货款,叫我用按揭方式购买他的商铺(首付款和按揭款都由开发商出),开发商再用这个商铺到银行抵押贷款。然后用贷出来的钱支付我的货款。(叫我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户口本、工资证明) 这个会不会有问题,非常需要您的帮助!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除了房管所的购房合同,开发商还要和我签一个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注:甲方:开发商 乙方:我 一、在办理产权证前,如乙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按揭,可由甲方垫支。 二、乙方授权委托甲方对该物业( )按揭付款进行管理。 三、三乙方未还清甲方所垫付资金以前,甲方可在不通过乙方的情况下,收购或转让乙方委托管理的物业,以保证银行按揭付款的履行。 四、在乙方未还清甲方垫支以前,或乙方以该物业有关借款未还清以前,不得要求甲方办理该物业的产权证。

其他 2009-04-23 1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该商铺既然已经按揭了,即已经抵押给银行了,在按揭款未还请钱,是不可能抵押的。商家绕那么大的弯干不可能实现的事
  • 这种处理方式对你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建议你慎重.可以采取用房屋或铺面抵偿大方式解决你的货款追偿问题.
  • 有问题。因为商铺不能重复抵押,按揭实际上就是抵押贷款,只有在还清按揭贷款之后才可以再抵押。如需详细咨询可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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