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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留有遗嘱对房屋使用权做出了详细分配。但有子女为争取更大房产,希望通过房产过户,使遗嘱失效。从而达到目的,我也是继承人之一,可以不同意过户吗?因为房屋难以分割,在此房产房屋存在期间我可以要求所有继承人继续按遗嘱要求使用该房屋吗?

其他 2019-05-22 17:37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 定继承。如有争议,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对继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力
  • 你好,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如果老人留有遗嘱,应该按遗嘱的方案进行执行。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属于继承问题。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需要按照遗嘱执行办理
  • 您好。建议具体说明情况,房产的性质是商品房还是其他性质
  • 您好,可以走遗产继承的诉讼。
  • 对继承产生争议,可以通过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来解决
  • 您们先做析产,早点把纠纷解决了,到时候别过时效。
  • 您好,老人去世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您作为继承人之一,可以要求按照现有的遗嘱继承,其他任何人提出的方案,您都有权拒绝。
  • 你好,如果老人留有遗嘱,应该按遗嘱的方案进行执行。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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